這就是那個斷裂的椅子
  記者韓景瑋 實習生王正星 文圖 
   本報訊 “這本來是最後一個療程,明天就準備出院,發生了這事兒!”一患者在鄭州一醫院病房,接受熏蒸治療時,所坐木椅的倆前腿突然斷裂,導致患者猛然栽倒在地,後經搶救無效身亡。該事件到底是事故,還是意外?8月28日上午,記者在省中醫葯研究院附屬醫院採訪發現,這起發生在兩天前的事件,究竟該如何定性,成為醫患雙方難解的“疙瘩”。
  正做診療,椅子腿斷裂患者倒地身亡
  患者名叫劉國正,今年54歲,家住鄭州市二七區。因患肝病,於今年8月初到位於鄭州市城北路的省中醫葯研究院附屬醫院診療,療程為20天。到8月24日下午,劉的病情好轉,自己還下病房樓購買了食品,之後返回醫院。當晚還需做一次熏蒸治療,劉次日就可以出院回家。
  據劉的家人說:當晚7點20分左右,劉在病房做熏蒸治療時,他所坐的凳子腿突然斷裂,導致劉國正意外摔倒,隨即不省人事,後經搶救無效死亡。
  是意外?還是事故?醫院方面也不知道
  據患者家屬透露,事發時,病房內沒有醫護人員,只有家屬和患者。患者當時是頭部朝前方傾倒,剛開始患者曾試圖站起來,但沒有成功。隨後,他們把患者扶起後,患者已面部烏紫,不省人事。病友喊來醫生後,醫生進行了救治,但最終不治身亡。
  患者家屬認為:患者在醫院治療,醫院提供的治療器械存在問題,導致患者摔倒死亡,醫院應為此承擔責任。但面對突然出現的意外,醫院方面也不知所措。
  醫院方面認為:患者死亡的原因是,倒地後摔到肝臟,導致肝臟破裂,引發心源性猝死。而對致死原因,院方承認椅子腿斷裂、致患者倒地是誘因。而針對如何承擔責任問題,院方負責人表示,如果是醫療事故,他們知道該如何劃分責任,但這種意外事故責任該如何劃分,他們也沒遇到過此類事情。
  院方認為,將死亡責任完全歸到醫院,院方感到不公平。而事發後,死者家屬出現一些不冷靜行為,也干擾了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。
  家屬:醫療器械出問題醫院應擔責
  記者昨天在該醫院看到,導致劉國正死亡的是個木製帶靠背的凳子,凳子的兩個前腿斷裂,凳子為醫院配置。據其他病號透露,該醫院病房內的其他凳子,都不牢靠,都存在這種安全隱患。
  針對此事該如何處理問題,經過多日協商,昨天上午,醫患雙方首次坐在一起,談事故責任劃分及賠償問題。該醫院田副院長向患者家屬表示:院方在此事件中確實有責任,願意給家屬9萬元賠償,但患者家屬沒有接受。
  患者家屬認為,如果是患者自行倒下,屬意外,而椅子是患者診療時所用,是醫院提供醫療器械的一部分,因醫療器械存在缺陷,導致患者死亡,醫院應為此承擔責任。而省豫龍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海林也對此表示認同,認為醫院方應為此承擔責任,而賠償方面主要是死亡賠償金、喪葬費、子女和父母撫養、贍養費等,但如何賠償,雙方最好走法律途徑,在法院理清雙方責任的情況下,再折算出賠償數額。
(原標題:醫院椅子斷裂患者摔倒身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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